(一)缺陷产生的原因分析
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影响程质量的因素可归纳为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周围环境和管理等六大类,其中使用因素是指用户擅自改变结构、**载等不当行为;管理因素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在监督管理方面的失职行为。在分析因果关系时,要避免受外界影响、先人为主。一般采用“怀疑法”,即不轻易排除每一个可能的因素,根据已有的科学理论和实验结果进行梳理,分析它们之间的相关性。
当某一损伤现象由多种原因引起时,有时要分清各自的相关性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各因素相互作用的机理尚不清楚,也缺乏相关的技术标准。本着原因分析为责任认定服务的宗旨,分析重点可放在不同责任方的原因类别上,而避免陷入科学依据不充分的主观推断之中,降低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当质量纠纷发生在商品房开发产商和购房者之间时,**类因素的责任方都在开发商,可不细分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原因。
(二)责任认定
一般情况下,由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周围环境和管理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其相应的责任方分别是规划部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用户、周围影响源的相关单位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但有些情况还需要仔细分析,比如,建筑材料质量把关不严,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建设方在没有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擅自修改设计图纸,则设计质量问题应由建设方承担。
与查找原因的“怀疑法”不同,在认定责任时,当没有证据表明某一方违反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时,即应免除这一方的责任。
采用这种方法在责任认定中常常容易夸大易于检测项目和规范规定比较明确的项目的责任,而缩小或忽视难以检测项目和规范规定比较原则的项目的责任,必须引起注意。
由多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中,鉴定人员常常被要求区分责任大小和主次。由于不同种类的原因分属于不同的技术规范,目前尚没有技术规范涉及到它们之间的相关关系。这种认定是带有推断性的。对于不好确定的宜在鉴定报告中以定实的方式列出。
什么是竣工脸收
竣工验收是对单位工程质量全面的综合的评定,包括质量保证资料的核查、分部工程的核定、观感质量的评分,较后对工程质量等级的作出核定。竣工验收必须坚持集体验收的制度,力求准确、公正、科学、合理,讲究数据,实事求是,避免以点代面、以偏概全。许多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还是以手工操作为主,难免存在偏差或缺陷,只要在检评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还是可以核定其质量等级的。分部工程的评分应该依据组成的各个分项工程的情况进行,分清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到底是属于保证项目、基本项目还是允许偏差项目,分门别类加以对待,得出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观感质量评分必须以数据为准,对各个项目随机抽查规定数量的点数,得出合格率,评定等级,同样要分清查出的问题或缺陷到底属于什么项目,会否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例如**层承重墙的开裂,就要查清是沉降原因还是温度收缩原因,或者是粉刷原因竣工核验小组应各自评定观感质量,再进行综合评分,得出每个项目的等级,在竣工验收会议上宣布。对于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如屋面、卫生间、外墙的渗漏,门窗开启失灵,管道渗漏,墙体开裂等,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要求。而有些项目如空调安装,则需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期才能核定等级,保证使用要求。对查出的问题所提出的整改意见,作为遗留问题记录在竣工验收会议纪要中,并限定整改期限,须复查合格后,才能核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怎么办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准备的文件,流程是建设方组织通知质量监督站人员、设计勘察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来进行建筑物的竣工验收,项目经理和总监主持验收前的会议,一般要初验两三次(总要提很多建议整改),才能终验,终验完后土建部分的竣工验收算完了,还要消防验收(有些地方可能不用单独消防验收是跟土建部分一起验收,但需要通知水电的监督站人员、水电监理、设计。
1、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复印件1份;
2、工程勘察成果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2000之前无图纸审查的应提供《程勘察设计审查意见书》,《建筑抗震审查意见书》;2000年至2005年的应提供盖有建委图纸审查章的批准书;2005之后应提供《施工图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复印件));
3、勘察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
4、设计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
5、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
6、施工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
7、使用功能试验资料,原件1份;
8、地基、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原件1份;
9、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1份(规划核实意见书);
10、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1份;
11、**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1份;
12、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档案齐全的认可文件,复印件1份;
13、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1份;
14、住宅质量保证书(仅住宅项目提交),原件1份;
15、住宅使用说明书(仅住宅项目提交),原件1份;
1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份(有电梯的项目需提供电梯竣工验收证书(原件)及电梯检测报告(复印件));
17、备案表,原件1份;
18、施工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无拖欠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备注:有电梯的项目需提供电梯竣工验收证书及电梯检测报告